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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家税务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4/1/6    来源:武汉-安信多|代办营业执照|财务代理    作者:营业执照办理  阅读:

  2012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坚持以组织国税收入为中心,以“核心业务强化年”活动为载体,以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为目标,深化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管理创新,弘扬国税文化,锤炼干部队伍,充分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一、坚持科学聚财目标,力争国税收入总量取得突破

  (一)科学组织国税收入。2012年,全市国税收入省考核目标是784.68亿元,比上年增长11.6%;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6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密切监控税收缴库、退库、划转行为,科学调度安排,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实现既定的组织收入目标。

  (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进一步完善税收收入预测机制,及时研究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收入趋势,提高组织收入工作预见性;增强数据报送时效性,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按月考核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收入成因分析、税负差异分析、经济税源分析、征管效能与风险分析等,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和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变动情况。适时组织重点区局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提高组织收入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提高税源监控质量。重新确定重点税源监控企业,规范监控指标,完善基础税源税收数据库;坚持专人专岗审核采集税源信息,建立信息监控反馈机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抓好监控数据深层次分析运用,找出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提供依据,适时召开重点税源监控质量分析会议,总结推广经验,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水平。

  (四)抓好税收会计核算。积极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加强质量监控;组织税收会计检查,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会统、电旬月报表,提高上报数据质量和核算水平。加强税收票证印制管理,重点加强对基层票证需用量计划编制的指导;在长沙税务干部学院举办第四期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分析培训班,提高重点税源管理和核算人员业务素质。

  二、发挥税收杠杆职能,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五)认真落实各税种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政策;根据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完善与调整,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软件企业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农林牧渔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要认真执行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新政策;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各项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六)积极开展税源调查分析。通过税收调查,分析全市纳税人户管特点、纳税能力、减免税执行效果,提高税源控管能力,告知纳税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接受纳税人咨询,为国家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提供参考依据。继续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政策反馈机制,开展效应分析评估,抓好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

  (七)做好个体税收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规定,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壮大。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依法科学合理核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定额并公示,不得擅自随意调高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定额。搞好相关人员职责调整,将因调整个体起征点后富余的一线人员,充实到纳税评估等管理岗位上。根据税源分布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委托代征范围,规范委托代征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的户籍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后续管理。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 治国税建设全新格局

  (八)不断扩大依法行政成果。巩固执法案卷大评查活动成果,进一步拓展案卷评查范围,优化案卷评查方法,促进执法水平提高;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逐步将重大税务事项纳入决策范围,选择江岸、江汉和黄陂区局作为试点单位;进一步加强重案审理,探索质证式审理和说理式文书,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保障纳税人权益;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九)继续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和审计。开展重点执法督察和日常执法督察;进一步提高执法督察信息化水平,坚持利用CTAIS、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等网络化平台,分析查找执法疑点,提高执法督察效率,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税收执法考核,抓好执法疑点信息库的跟踪督查和整改,强化预警机制和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同时,加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的审计,严格制度管理。

  (十)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及考试考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国税系统干部学法规定》,加强全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通过制度、教育、宣传“三位一体”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以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依托,利用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主阵地,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流程,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例,提升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十一)充分发挥一级稽查效应。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税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成品油、煤炭、运输等行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票”活动;重点查处服装、家具、电子产品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扎实开展行业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及金税系统和上级交办协查等工作;严格实施稽查工作目标“五率”考核,即稽查选案准确率、案件结案率、查补收入入库率分别达到90%以上;总局、省局督办案件协查按期回复率、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100%和95%以上;继续探索信息管税和分级分类稽查,创新税务稽查工作方式,完善管查互动机制,加强与地税、公安多层次多领域的稽查协作,强化与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管理局的良性互动,实现以查促管、管查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加快管理创新步伐,促进税收征管模式转型变革

  (十二)探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总体思路,继续在洪山、汉阳区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努力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一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坚持风险管理导向,建立风险分级制度,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实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风险提示;对风险级别较高、疑点较多的纳税人,由专业团队进行纳税评估;评估后仍无法排除疑点的,实施税务稽查;搭建统一的税源风险管理平台,开展税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过程监控和绩效考评。二是实施分级分类分岗管理。分类管理,即按纳税人经营规模,兼顾行业、风险、特定业务等,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分别实行“属地+集中”、“行业+风险”、“分片+委托”管理;分级管理,即按省、市、区三个层级进行针对性管理,市局将比照省局对所辖纳税人开展风险分析监控,组建风险应对处理团队,对上级下达和本级分析识别的风险组织实施应对处理;区局负责根据上级发布的风险应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税源监控分析和纳税评估;基层税务所负责落实上级布置的税务约谈、调查核实等应对任务,对所辖纳税人开展日常税源管理。分岗管理,即设置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等岗位,实行团队管理。三是突出纳税评估作用。组建纳税评估专班,加强征管与各税政部门协调;坚持各税统评,避免基层重复评估,努力实现评估一户、规范一户的目的。逐步推行分类评估、差别化评估,做好评估与稽查工作衔接;有计划地组织交叉评估,开展评估案例的分析和点评。突出专业人才培养,适应专业化管理需求。四是突出信息管税力度。逐步建立“政府领导、国税主抓、部门配合、信息化支撑”的涉税信息获取机制;积极配合省局开发应用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扩充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系统功能,开发无线端税务数据应用管理,纳税人普通发票和申报税额比对等系统,为信息管税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健全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合理调整市、区局及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纵向联动;加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合作,增强税源管理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深化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推进信息共享、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六是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加强户籍登记管理,扩大“CA认证”使用面,开展同城办税试点,认真落实“四减五制三集中”要求;推广个体纳税人税银联网工作,深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市场的管理和个体协税护税委托代征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建立钢铁、汽车、烟草、石化、电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房地产等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组织开展若干户重点联系企业综合性纳税评估;强化税收征管质量考核。

  (十三)切实规范货物劳务税管理。强力推进货物和劳务税税种专业化管理,重点抓好汽车销售维修、医药、金银首饰零售等重点行业分类管理;强化增值税纳税评估,特别是对汽车经销、医药经销行业的重点评估及发票使用异常纳税人评估;继续开展和完善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巩固和拓展一般纳税人促转成果,重点由“促转”向“提质”转变,强化一般纳税人日常监控、重点环节监控及注销管理;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大型商业零售企业、重点品牌代理、商品混凝土等重点行业税收秩序;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严格代开管理;积极推广信息共享平台,探索运用金税工程相关数据信息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加速推进网上认证和网上报税;强化白酒生产企业及关联销售单位税源控管,落实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采集管理办法,巩固金银首饰行业消费税管理;加大车购税征收方式创新力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税远程征收管理系统”,推进车购税办税网点建设。

  (十四)扎实抓好所得税管理。进一步深化行业分类管理,落实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所得税操作指南和规范管理,做好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进一步深化重点税源和税基管理,加强对不征税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年度事项、弥补亏损的管理和对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等特殊事项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缴管理和汇算清缴,完善风险预警管理,不断强化季度评估和年度申报审核评估及重点评估,加强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和开展对所得税低税负行业评估检查;进一步深化所得税后续管理,完善所得税电子台账管理和优惠审查模板,建立和推行资产损失审核模板;认真做好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圆满完成工会经费收入任务。

  (十五)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认真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重点抓好汇算清缴、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登记备案制度、股权转让与股息分配管理及服务贸易项下的税务凭证出具工作,促进管理规范化,保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快速增长势头。继续加大反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成立市局反避税小组及预约定价工作专班,强化反避税案件筛选,加强同期资料管理和预约定价管理,探索行业反避税规律,防范各种避税行为。认真做好情报交换及“走出去”居民企业的税收服务工作。

  (十六)提升大企业管理服务质效。有效发挥大企业税源监控职能,认真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法遵从度测评试点工作,探索将定点联系企业集中实施专业化管理做法;分类监控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税源变动情况;认真采集成员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并组织开展风险识别,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条件、后果和影响,提醒企业和征管部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实施针对性管理。积极做好大企业直通车等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的涉税诉求,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十七)有效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落实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要求,明确税收管理员日常退税管理重点和规范;加强对出口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出口退税日常分析,探索分析和退税审核互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出口退税信用等级制度,制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对纳税信用好的出口企业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继续落实简化退税流程工作事项;加强出口退税评估管理,特别是重点监控CPU等敏感出口商品;加强对出口退税函调手段的有效运用,积极探索出口退税评估选案方式。开展农产品出口退(免)税专项检查,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十八)不断完善发票日常管理。巩固发票基础管理,科学编制发票计划,加强衔头企业发票管理,强化发票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发票供应和安全;严格按照新《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完善发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管理岗责体系及考核机制,规范票种核定管理,切实优化窗口服务。加强普通发票日常管理,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大力推行机打发票,着力推行网络发票试点,逐步取消手工发票;认真做好普通发票验旧、分析比对及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发票使用面。

  (十九)增强信息系统支撑能力。落实金税三期网络建设任务及各项衔接工作;认真做好计算机设备、网络、机房、安全、运维等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技术支持能力,为信息管税奠定技术基础,搞好“税源专业化管理软件”试点及推广应用,抓好各项应用系统的升级完善和运维管理;做好与工商、地税、质检等第三方数据交换及共享的技术支持。加强“呼叫分中心”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更新、调配充实微机设备,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硬件基础建设。

  五、紧扣核心业务要求,推动纳税服务体系不断优化

  (二十)深度强化纳税服务理念。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要求,强化和创新核心业务理念、管理与服务并重理念、公平公正执法理念及纳税人中心理念;探索和把握纳税服务工作规律,从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考核评价等方面,全方位、系统化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内容科学、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

  (二十一)科学细分纳税服务需求。围绕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细分纳税服务的对象、特点和需求,提供“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健全纳税人需求调查机制,利用纳税咨询、办税辅导、纳税服务调查、大企业直通车等多种途径,深入了解纳税人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服务针对性;完善各项纳税服务制度,规范服务内容、程序、方法、时限。

  (二十二)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环境。以治庸问责为契机,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四减五制三集中”做法。继续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完善面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充分发挥《纳税人办理国税事项操作指南》作用,规范服务制度、流程和行为;科学设定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协作机制,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纳税服务志愿者”加入社会协作,不断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

  (二十三)统筹整合纳税服务平台。建好用好“纳税人学校”,将加强税法宣传与促进税法遵从有机结合,使其成为全市国税机关宣传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和特色品牌,解决纳税人各类咨询问题;继续加强“纳税人之家”管理,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辅导服务等涉税问题;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构建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减负增效、诉求监督等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十四)探索创新纳税服务举措。运行省局统一开发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网上咨询力度,扩大推行CA认证,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负担;大力推行自助办税、同城通办、“免填单”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和纯所得税户手机申报纳税人等服务方式等服务方式;充分利用QQ群、微博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提供“零距离”宣传、咨询服务;构建中心坐席、远程坐席、专家坐席、基层坐席“四位一体”协作格局,在办税服务厅要加强领导坐班制,增设基层坐席,从事纳税咨询、税法宣传、12366工作转办及纳税人投诉应对等事宜。

  六、实施文化润税工程,整体提升干部队伍管理质效

  (二十五)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重点辅导、有奖征文、“五个一”学习活动、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不断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三会一课”、领导上党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机关党建考评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继续落实“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

  (二十六)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核心业务强化年”和加强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注重德才兼备的人才观,不断加强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做好人事管理工作,继续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作风教育,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发挥各级班子整体效能;开展好巡视工作和巡视回头看;继续开展“五好班子”、“优秀局(处)长”评比活动和领导干部考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拟任人选票决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加大竞争上岗力度,完善“两推一述”选拔方法,实行委任制差额选拔干部,抓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一般干部管理,抓好干部交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信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因公出国政审等日常工作,强化对新提任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培训、使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公务员年度考核、调配、工资等日常管理。继续加大三条主线、三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专业骨干和一般干部的分级分类培训。针对领导干部,要继续选派一批正处级领导干部到北京大学参加高端专题培训,同时加大新提拔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针对专业骨干,要在前期系统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骨干人才的培训质量,紧抓税收能手竞赛、业务考试活动平台,提升干部专业技能;针对一般干部,加强新进人员初任培训和基层干部基础业务培训,切实掌握上岗技能,适应岗位需求。同时,鼓励广大国税干部积极参加经济师、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四师”资格考试;积极探索网上教学和在线考试。

  (二十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八大工程”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开展日常、岗位廉政教育,对领导干部、基层税务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廉政教育培训课程,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参与编印“廉政标兵”事迹汇编和警示案例汇编;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三进”活动,组织召开廉政文化进家庭现场交流会,深化税务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做好制度防控、科技防控和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完善“制度+科技”、“税务+检察”、“法治+廉洁”的预防格局;突出“两权”监督重点,开展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切实强化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优化环境、精简审批、维护权益、严肃惩处等方面狠下功夫;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格惩处不廉行为,加大明查暗访、投诉件及案件查处力度。

  (二十八)继续深化税务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创新。开展“文化兴税”大讨论活动,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总结提炼核心价值理念,着力培育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化“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六型”国税机关建设;宣传弘扬武汉国税精神,从观念、制度、行为等方面打造国税文化品牌,发挥文化凝聚力量、激励干部的作用,增强国税系统软实力。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丰富国税干部文化内涵。

  (二十九)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党员领导干部“下百局、进千企、访万户”为主题的“走基层、察税情、促落实”活动;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第一至第五稽查局、东湖风景区局、化工区局成立工会组织。认真抓好窗口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召开劳模联谊会,组织评选推荐劳动模范、先进个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优秀离退休干部,举办“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主题文化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健全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抓好扶贫帮困结对共建工作。

  七、积极创新机关管理,确保政务运行科学规范高效

  (三十)进一步提高政务运转质量。继续实行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季度工作情况报告、督查通报、项目管理等制度。不断健全岗责体系,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完成机关工作制度修订汇编,加强档案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对要害部门、重点部位、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完成内部网络改版,美化页面布局,搞好维护更新。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认真做好信息简报、政务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提高涉税舆情管理能力,加强对涉税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应对和处置,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排查隐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机关正常秩序。

  (三十一)进一步严格后勤保障管理。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机关大楼维修任务;做好市局机关改造维修后的整体搬迁工作,保证机关运转不受影响;大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节能减排、节能降耗,建设低碳高效机关;抓好后勤保障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水、电、油、气和车辆、设备、食堂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内部环境,努力建设优质后勤、平安后勤、低碳后勤、信息后勤、法制后勤、廉洁后勤。

  (三十二)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税收征收成本;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预算审核批复,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大力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控制标准,对“招待费”、“车辆运行及购置费”、“出国费”和“会议费”等“四公”经费支出按规定压缩;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整改工作;强化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完成各项经费测算数据的上报以及系统公用和人员经费、基建项目和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等工作,加强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基建项目过程管理,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继续抓好公车治理。

  (三十三)进一步丰富税收科研活动。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税务学会、研究会下达的年度课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选择课题方向,有效整合调研资源,力争形成2-3篇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调研报告;确定10个左右的市局重点课题,安排市局机关处室和基层区局分头承担,推出一批精品调研成果。结合“核心业务强化年”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调查研究活动。创新科研奖励机制,拓展成果展示渠道,利用上级有关刊物和市局《税收征纳》、《税收经济研究》、市局网页等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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