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商标分类>第十九类

第十九类 非金属建筑材料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注释】

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 本类尤其包括: ——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护板); ——胶合板; ——建筑用玻璃(如平板、玻璃瓦片); ——路标用玻璃颗粒; ——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第一类); ——防火制剂(第一类)。

群组信息

免费咨询热线:13260566158电话:027-89037225

手机:132-6056-6158联系人:袁小姐QQ:84975322

邮箱:84975322@qq.com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京韵花园C座2101(地铁2号线街道口站A出口-省京剧院旁)

ICP许可证:鄂ICP备13017734号

武汉安信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5

扫一扫 关注微信 安信多财务微信公众平台